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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黔南州龙里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44名)

发布时间:2024-09-19 15:33:48 发布用户: feihai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黔组发〔2022〕17号)要求,为加快建设一支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的社区工作队伍,提升城市基层治理能力,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龙里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此次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共44人,其中冠山街道办事处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34人,谷脚镇人民政府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0人。具体招聘职位详见《龙里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公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9月2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4年9月2日及以后出生),其中退役军人、近5年来获得县级及以上表彰人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或退役军人、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工作人员、近5年来获得县级及以上表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9月2日及以后出生)。

  (二)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三)部分招聘岗位设有报考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其他报考栏中的要求。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

  5.被列为失信惩戒的;

  6.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社区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信息将通过龙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li.gov.cn/)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冠山街道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地点:冠山街道办事处二楼党政办;谷脚镇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地点:谷脚镇人民政府303室。

  3.报名所需资料:

  (1)《龙里县2024年面向社会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一份(详见附件2);

  (2)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报名职位所需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一寸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5张。

  4.资格审核:

  (1)审查主要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审核的人员签署意见。

  (2)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及资格审核同步进行,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环节及聘用等资格,根据该职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3)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的,须本人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同意后方可修改。

  此次招聘职位不设开考比例,无人报名的职位将取消招聘计划。

  (三)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设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

  1.笔试时间:2024年9月14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考试。考试迟到30分钟及以上,一律禁止进入考场。

  3.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四)面试

  面试对象为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面试时间:2024年9月29日(具体时间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五)准考证发放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4年9月12—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4年9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准考证领取地点:报考冠山街道城市社区工作者在冠山街道办事处二楼党政办领取、报考谷脚镇城市社区工作者在谷脚镇人民政府303室领取。

  (六)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宜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若复检结论仍未通过的,根据总成绩该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体检及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由冠山街道办事处、谷脚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考察资料送龙里县委社会工作部再次核查。若考生不符合规定的,根据该职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五、公示和办理入职手续

  (一)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入职人员,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网上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入职的,取消入职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入职,如查实取消入职资格的,根据总成绩该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二)办理入职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可办理入职手续,由镇(街道)党(工)委行文,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统一分配到城市社区工作。拟入职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入职资格,岗位出现空缺的,由镇(街道)党(工)委研究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新聘用的城市社区工作者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纳入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新聘岗位6个月内出现空缺的,经所属镇(街道)研究,根据该职位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六、薪酬待遇

  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由职务薪酬、级别薪酬、学历津贴、职业资格津贴四部分组成。新选聘社区工作者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享有级别薪酬,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不享有其他薪酬待遇。具体按照《龙里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套改实施方案》执行。

  七、特别说明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备考书籍,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考前辅导、培训。在招聘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li.gov.cn/)公布的有关信息,因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发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听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考务机构联系不上考生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本次招聘政策由冠山街道办事处、谷脚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冠山街道办事处、谷脚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4—5630798(冠山街道办事处)、0854—5662108(谷脚镇人民政府)

  监督电话:0854—5632121(中共龙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龙里县监察委员会机关)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冠山街道办事处

  谷脚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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