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在生猪大县实施乡镇动物防疫特聘计划”的要求,缓解本县动物防疫力量严重不足的压力,根据我县畜牧业发展需求及动物防疫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面向全社会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1人,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名额
翁源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1人,工作地点在坝仔镇。
二、招募基本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募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7.报名年龄为18至45周岁(即1980年4月15日至2007年4月15日期间出生);
8.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从以下三类群体中招募:一是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比如单位证明);二是具有中专以上畜牧兽医相关学历人员;三是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村级防疫员或从业3年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提供相关证明,比如单位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其他不宜报名的情形。
三、招募程序
(一)报名
1.应聘方式:采取现场报名、面试方式。
2.应聘时间:2025年4月24日一4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3.地址:翁源县畜牧兽医水产局(翁源县龙仙镇朝阳路318号)。
4.应聘须提交的材料:
(1)《翁源县畜牧兽医水产局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报名表》(附件);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5.应聘要求:报名人员应保证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招募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立即取消考试成绩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面试
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符合资格条件者进入面试。
(三)体检
按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面试综合成绩排名第一者进入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募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可在体检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未书面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翁源县畜牧兽医水产局组织进行政审。政审中,将进一步核实考生身份及报考资格条件,考核对象有无违法违纪等现象。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wengyuan.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实名形式提出,不接受匿名投诉。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拟聘人员,依法依规签订劳动合同。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聘用期限按年度实施,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按程序予以解聘。
五、薪酬待遇
本次招募人员薪资标准为(含工资、社保、公积金和绩效):4.5万元/年至5万元/年,具体内容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设置季度考核奖金,根据镇人民政府和县畜牧兽医水产局交办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工作内容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考核奖金发放依据。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募的全过程,在招募过程中对提交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本次招募的成绩有效期为一年,如出现缺额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募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附件:
翁源县畜牧兽医水产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