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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咸阳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通知“实施购房财政补贴政策”。现就在秦都区(不含高新区、经开区)购买首套房实施购房补贴公告如下:
一、购房财政补贴房屋套数认定条件
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在秦都区(不含高新区、经开区)范围内无住房的认定为首套房。
二、购房财政补贴政策相关规定
2025年1月1日后,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签订网签备案合同并于2026年12月31日前缴清交易契税的,可申请房价0.5%的购房财政补贴,如退房需退还享受的相应补贴。
三、购房财政补贴申请日期规定
补贴申请起止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业务办理截止时间为2027年6月30日。
四、购房财政补贴申请办理流程
1.房屋购买人及产权共有人需持下列资料:
①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具的房屋购买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指购房时年龄未满18周岁)房屋信息查询结果原件及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税务局开具的契税完税凭证、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③所购房屋的网签备案合同原件及备案页复印件;
④房屋购买人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前往区住建局填写申请表、进行资料审核和申报。
2.区住建局审核通过后,以“月”为单位汇总移交区税务局复审合格后,由区住建局按照核准的金额向区财政局申请专项资金,再以转账方式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账户。
五、购房财政补贴申请办理注意事项
1.办理地址:区住建局905办公室(秦都区文兴西路智汇原领创大厦西单元9层,公交乘坐37路)
2.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联系:029-33568907
特此公告。
咸阳市秦都区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咸阳市秦都区税务局 咸阳市秦都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