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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科技大学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45人)

发布时间:2024-10-26 22:36:14 发布用户: feihai

  湖南科技大学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十三五”国家百所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湖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设有24个教学院及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和潇湘学院(独立学院)。93个本科专业专业覆盖12个学科门类,拥有7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委办、监察专员办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9个,招聘计划45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和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报名地点为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人事调配科(立德楼425室)。

  3.报名材料

  (1)《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本人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3)学习和工作业绩材料,包含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相关过级证书、各类代表性的奖励证书、近五年代表性论著、主持科研项目证明材料、专利证书等(论文含期刊封面、版权页和论文内容,注明期刊级别详细信息并提供检索证明或收录查询报告;著作含封面和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信息;项目含立项文件或结题证书);

  (4)近期1寸正面彩色照片1张。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总分100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直接考核。直接考核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师德师风、学术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等。

  3.合格分数线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直接考核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直接考核结果在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党委会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58290012(学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58291312(学校纪委办、监察专员办)

  附件:

  

  

  

  湖南科技大学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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