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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质量,按照甘肃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省人社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卫基层函〔2024〕335号)文件精神,陇南市拟对4个乡村医生岗位公开招聘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详见附件1《陇南市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2024年医学专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2022年以后离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2.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包括:
(1)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2)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
(3)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4年培训合格的。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有意愿长期从事我省乡村医生工作;
2.学历及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类(包括中医学、藏医学、民族学、针灸推拿、中医骨伤)、中西医结合类等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拟参加招聘人员填写《甘肃省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等材料现场报名。拟聘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严禁同时报考多个岗位。报名登记表上交后,不得更改。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10月18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陇南市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科(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广电大厦519室)
联系电话:0939—8221210
(二)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18日。
2.审核方式。市公开招聘工作专班按照招聘范围和条件、岗位信息表及考生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核,在报名24小时内完成资格审核,并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及时向报考人员反馈结果。
(三)领取准考证。10月25日,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报名地点缴纳考试费后,方可领取准考证。如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规定标准缴费,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及体检的必要凭证。
(四)组织考试。
1.笔试。统一组织闭卷笔试,实行百分制。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统一参加笔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结束4日内,由市(州)招聘工作专班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予以公布。
笔试时间:2024年10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试题范围:基层卫生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公共卫生等方面知识。
2.面试。面试时间:拟定于2024年11月2日-11月3日,具体时间以面试通知书时间为准。
3.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市招聘工作专班面试考核组,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规定,组织笔试成绩通过的人员面试。面试次序由抽签确定,全过程录像,成绩现场公布,并经考生签字确认。如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时,划定最低分数线60分。
4.总成绩确定。市招聘工作专班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办法计算最终总成绩。在面试工作结束2个工作日内,公布总成绩、岗位排名,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笔试、面试和总成绩若出现小数,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面试缺考者,不计算总成绩。
(五)健康体检。市招聘工作专班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规定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以一次为限,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招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工作于11月8日前完成。
(六)结果公示。市招聘工作专班综合资格审核结果、考试成绩和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对象,并在市、县级相关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应为5个工作日。期间如有问题反映,查证确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行决定。
(七)上报备案。12月1日前,市招聘工作专班将资格审核、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原始材料建档管理,并向省卫生健康委上报拟聘人员名册、招聘工作完成情况,同时报备招聘原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专班五部门公章。
(八)聘用管理。拟聘人员按程序备案后,由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中明确派至具体岗位,切实履行乡村一体化管理主体责任。大学生乡村医生入编后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应当解除聘用合同。对大学生乡村医生交流、解除聘用合同腾出的编制,定向用于后续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工作。
陇南市卫健委联系人:李职绮
联系电话:0939—8221210
陇南市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工作专班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