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全省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工作需要,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龙岩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我市事业单位性质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招聘执法人员,均使用财政核拨事业编制。招聘岗位82个,计划招聘人数111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龙岩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招聘相关信息在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龙岩”模块或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longyan.gov.cn/)公开发布。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4日至2006年9月3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公布的为准;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7.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下同)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公务员考录后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
9.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内或最低服务年限的;
10.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
11.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在岗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须经所在服务单位和相应项目县级(或以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同意报考证明”须在面试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如未能及时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报考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4日8:00至9月9日17:00
(二)网上报名
1.报名登录网址为福建就业网(https://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龙岩”模块。
2.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报考者只能选择1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3.报考者应按规范格式填写简历栏,如实反映各阶段的就学、就业、待业等状态,期间不能中断。简历从高中(中专、中职)阶段起填写,按照高中(中专、中职)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报名之日。
4.报考者须按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照片建议jpg格式、规格100KB以下、高宽比4:3,单色底、免冠、头像占画面70%左右。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随意自拍的半身照或全身照等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
5.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凡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6.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市直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对考生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初审。原则上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个工作日之内登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应于2024年9月10日17:00前通过报名平台进行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其他岗位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对于招聘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报考的,报考者可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主管机关反映和申诉。
(四)考试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应于2024年9月4日8:00至9月11日17:00登录报名平台完成参加考试确认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确认的报考者(平台将在2024年9月11日17:00准时关闭考试确认操作程序),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考试确认手续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9月24日8:00后自行登录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实际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的岗位方可开考,不达比例的减少岗位拟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减少岗位拟聘人数或取消开考的岗位由市人社局统一对外公布。取消开考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岗位,请考生留意考务信息。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科目:
2024年9月28日(星期六)
上午09:00至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30至17:00《申论》
2.笔试地点。设在龙岩市新罗区,具体考点详见考生准考证。
3.合格线及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门总分各为100分,均设置60分合格线(以考生笔试成绩原始分判定)。笔试总分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满分为100分。
4.加分规定。按照我省有关规定,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可进行笔试加分,所加分值计入笔试总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于2024年10月8日8:00至10月11日17:00登录报考平台上传提交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申请材料的原件扫描件,逾期不予受理。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运动员及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政策。
5.成绩查询。笔试总分(含加分)将在福建就业网中报名平台、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具体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的考生从笔试两个科目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产生。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总分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同一个岗位在招考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总分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资格复审。市直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面试资格复审工作。拟进入面试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等由负责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的相关单位或部门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将在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合格线为70分。
(三)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总分和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合并计算,满分为100分。本次考试所有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
1.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总分高者确定;如笔试总分相同,以不含加分的笔试总分高者确定;如不含加分的笔试总分相同,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确定;如遇《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
2.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市、县人社部门在相关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
2.被聘用的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九、考试规则
1.招考范围限在“福建省”的,是指:①2024年9月4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或2024年9月4日前取得福建省居住证的人员;②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2022年、2023年、2024年毕业生;③福建省生源应往届毕业生。招考范围限在“龙岩市”的,按上述原则类推。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
注:生源地是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时的户籍所在地。
2.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24年9月4日前取得,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如“中共党员”、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经验等其他资格条件,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4日。报考者相关资格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3.本次公开招聘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附件3)和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中“××类”所列专业的均准予报考。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为准(以境外学历报考的,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报考者应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
境内学历。报考者的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
第二学士学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上述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境外学历。持境外学历报考的,或者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我省“双学位”“双专业”学历。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应可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上查询认证,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相应的岗位。
4.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必须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如,招考岗位条件为:经济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者必须为经济学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被授予经济学学士及以上学位,即专业、学历、学位三者一致方可报考。
5.工作经历或经验。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或经验的,报考者需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社保缴费记录清单;自主创业人员应提交营业执照。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的经历视为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社会实践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或经验。
6.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由招聘主管机关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7.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主动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5个工作日下午17:30前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单位确认,并及时报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8.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9.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等证件,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不能进入体检的,可申请延期体检,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主管机关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10.报考者按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主管机关发出的调档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将个人档案寄到有关部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在规定期限内确有困难的,须提前征得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延长期限,并报人社部门备案。
11.此次公开招聘的岗位中有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报考者必须在该岗位(单位)服务满最低期限(含试用期)。
12.招聘单位因工作需要等原因更名、合并的,聘用时按编制部门批复文件的单位机构名称进行办理聘用等手续。
十、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落实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并由纪委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招考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考试有关信息发布请及时关注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不再另行通知。
3.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方案,熟悉报考有关要求,确保顺利参考。
4.本次考试纪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5.为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将记入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进入体检、考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提出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聘用后不报到的,或有服务年限要求但在服务年限内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
十一、保障服务
1.报考人员有关招聘单位及具体岗位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招聘工作政策咨询电话:
龙岩市人社局:0597-3293326
新罗区人社局:0597-3296663
永定区人社局:0597-3256509
上杭县人社局:0597-3316695
武平县人社局:0597-3333075
长汀县人社局:0597-6885065
连城县人社局:0597-3128789
漳平市人社局:0597-7525506
2.涉及报名平台使用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591-960。
3.福建就业网、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是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
本公告由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