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是湖南湘江新区主办、新区教育局主管的全日制公办职业学校,目前已是国家级重点、省级示范校、省级卓越校、湖南省“双优校”建设单位。为满足2024年下学期教育教学工作所需,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职工。欢迎广大胸怀教育理想、热爱职业教育的优秀人才加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要求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02
人员管理
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执行编外合同制教职工相关待遇,签订劳动合同。
03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本次招聘考试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报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非2024届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数及具体条件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计划 |
1 |
英语教师 |
2 |
2 |
数学教师 |
2 |
3 |
语文教师 |
1 |
4 |
教辅人员 |
2 |
2.具体条件:
(1)年龄: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21日以后出生),应(往)届毕业生、在普通学校或其他职业学校任教的在职教师、大中型企业技术骨干均可报名。
(2)学历及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英语教师要求为英语专业,语文教师要求为汉语言文学专业,数学教师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教师资格证一项相符;教辅岗专业为中国语言文学类、数学类、管理类。
(3)教师资格证: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或高中教师资格证,语文、数学、英语岗位必须是相应的语文、数学、英语教师资格证,教辅岗位有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要求: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余岗位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5)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年龄及其他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
04
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报名(含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笔试—面试、试教—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公示—备案—签订劳动合同。
(一)发布信息
招聘简章于8月22日通过长沙高新技术工程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为8月22日-8月30日22:00截止。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请扫描下图二维码并认真填报相关信息。
2.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在接受报名的同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为有效报名人员,将在学校网站进行发布。
(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
1.复审时间:2024年8月31日8:00。
2.地点:长沙高新技术工程学校。
3.具体要求:
(1)考生请于2024年8月31日上午8:00前到长沙高新技术工程学校综合楼602会议室集合,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做弃权处理;
(2)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②毕业证;③教师资格证书;④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⑤其他获奖证书等。
(四)笔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8月31日上午10:00-11:30
笔试地点:长沙高新技术工程学校教学楼
2.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室。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量90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考生笔试成绩在学校网站和公示栏进行公布。按1:5的比例进入面试、试教。
(五)面试、试教
1.时间:8月31日下午15:00。
2.具体要求:
(1)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5分钟内,包含自我介绍及现场提问,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应变能力、专业技能等,满分为100分。
(2)试教(或实操):语文、数学、英语岗位试教主要是初步测试应聘人员把握教学内容、应用教学方法的能力,以及教学所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试教为8分钟片段教学,准备时间为30分钟。教辅人员试教根据岗位需求进行实践操作。
3.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未按时参加者作弃权处理。
(六)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10%、面试成绩30%、试教(或实操)成绩60%合成。
(七)体检
1.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若总成绩相同时,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含递补阶段)。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由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3.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在同一岗位且试教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通过查阅档案、资格条件验证(学历、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等级等)、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实地走访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师德师风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同一岗位且试教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为7日。
(十)备案
学校将公示后无异议人员的资格条件证书、成绩、名次和考察结果汇总后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十一)签订劳动合同
所有聘用人员须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05
其他
本简章由长沙高新技术工程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屈老师:0731-88692330,
18807423383;
陈老师:13875937780;
咨询时间:
上午9: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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