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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四会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人员范围
本次招聘岗位6个,招聘人数50人。具体岗位条件见《四会市公安局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人员,应聘年龄为18周岁以上且不得超过35周岁(即1988年8月10日至2006年8月9日期间出生),部分职位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见《四会市公安局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开始报名当天。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9日-8月16日(周六日除外,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四会市公安局人民来访接待室(地址:四会市东城街道新行政中心广场南路四会市公安局)。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应聘人员通过网上下载《四会市公安局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如实填写材料,并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现场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其中,退役人员需提供退伍证、有驾驶证的人员需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对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不得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试环节。
资格审核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条件、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的全过程。
(二)考试。本次招聘按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及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实行100分制,考试按先笔试后面试的顺序开展。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明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
1.笔试。
(1)考试内容: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知识等。
(2)考试形式: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3)笔试时间和地点:报名结束后,由四会市公安局另行通知考场和考试时间。
2.体能测评。
(1)测评项目:测评项目共有两项,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两项均达到标准要求即可。具体标准参照《四会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3)。
(2)成绩确认:考生体能测评结束后,确认体能测评成绩无误后签名。体能测评结果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评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四会市公安局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
(3)时间地点:体能测评时间、地点等由四会市公安局另行通知。
3.面试。
(1)人选确定: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相关工作能力。
(3)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等由四会市公安局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对象。
五、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顺序,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如上述情况还不能确定,则另行组织面试。资格复审需要应聘人员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复审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列为体检对象。
六、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和条件进行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与聘用
(一)考察。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由四会市公安局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必要时,四会市公安局可调取拟录用人员个人档案核查,考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招录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规定实施,考察合格方能列为拟聘用对象。
(二)聘用。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四会公安”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省公安厅政治部备案同意后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用工方式为签订劳动合同。
(三)补录。如出现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在公示结束后6个月内四会市公安局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同一岗位招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人选。
(四)试用期。聘用后的辅警按照《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四会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管理,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八、福利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福利待遇按照用工单位相关文件执行,每月工资待遇(含五险一金)5500元左右(入职后逐级提高),同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
九、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参加应聘活动期间所需食宿、交通及体检等费用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应聘者必须按指定时间参加各环节考试考核测评,如出现迟到(超过10分钟)或缺席情况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三)应聘者需服从岗位调剂,否则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员由我局按照工作需要安排及调整岗位,被聘用人员不服从岗位安排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本次公开招聘由四会市公安局负责解释,由四会市公安局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758-3366077(四会市公安局监督室)。咨询电话:0758-3366195(四会市公安局政工室)。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四会市公安局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