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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院基本情况
萍乡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28年,时称“普爱医院”,1960年正式更名为萍乡市人民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为一体的大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赣南医科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中国医院百强院、国家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2022年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全省排第五。近年来,医院获得了全国医院质量管理案例优秀奖、全国优秀医院管理团队奖、全国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医院、全国“敬老文明号”、江西省文明单位、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状、江西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江西省医疗卫生工作先进集体等诸多荣誉。
二、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不能用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如在读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其已经取得的本科及以下学历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具体见附件1。
(四)报考注意事项
1、关于岗位条件中的年龄要求:报考人员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日(含)。
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指2006年8月2日(含)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8月2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8月2日(含)以后出生。
2、应届毕业生、工作经历等有关要求参照萍乡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所有报名人员均需提交《附件2:萍乡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doc》、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带二维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推荐证明。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报名地点:萍乡市人民医院行政楼6楼人事科(萍乡市武功山中大道8号)。
2、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8日(正常工作日)8:00-12:00、14:00-17:30。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公告中的岗位条件及报名要求,重点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条件不符合招聘要求或弄虚作假的,本院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和录取资格。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持本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考试
1、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将被通知参加考试。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到3:1比例方可开考,如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经市卫健委同意后,按比例减少岗位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及时发布通知。
2、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形式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笔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其中信息科岗位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
面试方式均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语言表达、形象气质、举止仪表等。
4、面试合格分数为70分(含),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的考生不予聘用。
5、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考察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医院根据情况,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2、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拟考察人选,并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院党委会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医院官网及医院院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试用,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2024年毕业生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99-6881702(萍乡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7:3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99-6881738(萍乡市人民医院监察审计科)
人事科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