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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万安三中2024年秋季开学顺利,根据《关于同意万安县2024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调配意见的批复》(万府字〔2024〕95号),按“逢进必考”原则,万安三中面向全县初中学校选调教师15名。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选调原则。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选调学校 |
选调人数 |
岗位及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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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三中 |
15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音乐 |
3 |
3 |
5 |
1 |
1 |
1 |
1 |
3、选调条件
1.教龄条件。
①在我县公办学校任教满5周年及以上(根据《江西省特岗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特岗教师须在本县公办学校任教满6周年)方可报考。三定向教师按合同协议时间执行。
②通过绿色通道回县任教的教师,累计教龄不少于5周年(特岗教师6周年)且在我县公办学校任教满3周年方可报考。
③为了稳定城区初中学校教师队伍,城区初中学校教师参加高中选调考试需有高中任教经历(指通过正式招聘、安置等方式成为事业单位教师后的高中任教经历)。
根据工作需要,有因组织安排到编制学校之外工作经历的教师,其任教年限以编制学校工作的时间加上在编制学校之外工作的时间累计计算。教师身份以编制所在学校确定。
2.年龄条件。
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3年及以上高中任教经历者(指通过正式招聘、安置等方式成为事业单位教师后的高中任教经历),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3.学历及教师资格证条件。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一人只能报考一个学科岗位。只限万安县现在编初中教师(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教师)报考,只可报考本人教师资格证学科岗位。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选调:
①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②近三年中有一个完整学期请病假的,或一学年中请事假(含离岗)累计达60天及以上的(法定假除外)。
③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办法
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卷面总分与高考相同,音乐学科卷面总分为100分,实行公开竞聘、择优录取的方式。考试时间:语文、数学、英语学科为120分钟,其他学科为90分钟。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和县教体局微信公众号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万安三中综合楼三楼教务处办公室。
3.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所需材料:
①报名表(见附件,其中任教工作简历填写从正式参加工作至今的完整经历)。学校审核属实后,若符合报考条件,在报名表上填写“符合报考条件,同意报考”字样,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②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③高中任教学校和县级主管部门盖章的任教经历证明(若有需要);④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背面写明姓名和报考岗位);⑤报名费200元。以上材料报名时须一次性提供,报名时间截止过后不再接受任何补充材料,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按①-③顺序装订。不接受电话、微信、邮件报名及提交材料。
4.选调岗位数5人及以下的,选调计划和该岗位报考比例达1:2及以上方可开考,选调岗位数5人以上的,选调计划和该岗位报考比例达1:1.5及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将相应调减选调计划。
(三)资格审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统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与报考条件不符合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弄虚作假者三年内不得参加选调考试,相关学校(股室)签字盖章的负责人通报批评。
(四)考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24年8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地点:县教体局人事股。
2.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4年8月7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万安四中。
(六)公示、确定选调人选
1.笔试后将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分学科岗位等额预录取,每所初中学校(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每学科选调人数不得超过1人。若出现末位总分并列的,有高中任教经历者(指通过正式招聘、安置等方式成为事业单位教师后的高中任教经历)优先;若都有高中任教经历,以教龄长者优先;若教龄还相同,再通过加试确定。考试成绩及预录取名单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和县教体局微信公众号公示3天。公示期间,若有反映并经查实不合格的,按预录取原则递补一次。
2.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经县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县政府审批,县政府批复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六、工作要求
1.加大宣传力度。学校要及时将选调教师的精神传达到每位教师,为符合条件的教师报考提供方便。
2.严明选调工作纪律。学校要对参加选调教师的报名条件进行如实核查,为本校开出的证明等材料负责。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中,如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七、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咨询电话:0796—5701290
八、本方案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