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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阿拉善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预约引进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为有效补充新媒体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现将阿拉善盟融媒体中心2024年度引进摄像制作急需紧缺人才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数量
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摄像制作人才5人,具体引才岗位及人数以《阿拉善盟融媒体中心2024年度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引才岗位表》)为准。
二、引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不含)以下,即1989年7月24日(不含)至2006年7月24日(含)期间出生的;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等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引才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阿拉善盟内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近5年内我盟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的在编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处分期内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12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7.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才方式
本次引才主要采取专业测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技术能力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素质。
四、引才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表》和相关材料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mrmtrl@163.com的方式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24日9:00至8月2日18:00。
3.应聘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扫描件;
(3)毕业证、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扫描件。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专业与岗位要求不符的人员,须提供岗位表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
(5)盟外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6)摄像制作作品视频资料。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到本科(研究生)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
学习经历:要填写学习期间(高中、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学位(其中,所学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
工作简历: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5.国有企业正式聘用人员报名,须提交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岗位要求专业条件应当以主修专业所获学历、学位证书为准,不接受以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应聘。《引才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网”专业目录设置。岗位专业名称中包含“门类”字样的为学科门类(一级学科),包含“类”字的为专业类别(二级学科),不包含“门类”“类”字样的均为具体专业(三级学科)。为精准区分部分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专业类别(二级学科)和具体专业(三级学科)名称相同的情况,岗位专业设置专业代码,请考生报名时认真核对。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大学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应代码。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核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7.应聘人员在报名时使用的个人联系电话在整个引才阶段务必保持畅通,以便各环节必要时的联系沟通。因电话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引才聘用的,后果自负。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8月3日至8月5日
按照人才引进条件,阿拉善盟融媒体中心在规定时间内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审查。重点审查报考者基本信息、学历、经历和各类证书的真实性,初审结果通过报名邮箱发送邮件反馈。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初审通过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打印报名邮箱接收到的《专业测试通知单》。
1.专业测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技术能力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素质。满分100分,测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专业测试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全部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若专业测试成绩出现并列,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由阿拉善盟融媒体中心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确定。
(四)成绩公布和资格复审
专业测试成绩通过“阿拉善融媒”微信公众号公布。
根据岗位引才计划数,从达到专业测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并在专业测试成绩公布后2日内完成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主要对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就读院校、学历、学位、专业等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向阿拉善盟融媒体中心人力资源部提交下列材料:
1.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学习阶段均需提供);在读人员提供院校录取通知书或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3.通过学信网打印的在线学籍证明、电子注册备案表(各学习阶段均需提供);归国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在读人员可只提供在线学籍证明。
4.岗位要求的相关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或证明材料。
5.个人征信记录。
6.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体检与考察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下一步环节。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由阿拉善盟融媒体中心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其他医疗机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定。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阿拉善盟融媒体中心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须在体检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对象须在规定时限内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考察对象不配合而导致考察工作未按时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
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个人诚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经阿拉善盟融媒体中心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递补
本次公开引进人才工作对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按应聘岗位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环节只递补一次。经阿拉善盟融媒体中心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聘用事宜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融媒”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将及时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阿拉善盟融媒体中心报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通过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内发现有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聘用。
2.下列人员不得聘用:
(1)在本次招聘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参加其他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
(2)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的;
(5)在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情况而影响聘用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3.相关待遇。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人事、薪酬、社保等政策规定,并签订服务期协议(在阿拉善盟融媒体中心实际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辞职)。对符合《阿拉善盟人才引进培养和服务保障管理办法(试行)》中相关人才标准的,经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认定后可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并查实有据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理,并记录在案。
(二)应聘人员在引才过程中违纪违规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引才中违纪违规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在引才各环节中应聘人员如有自愿放弃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盟融媒体中心人力资源部)提交《自愿放弃声明》并签字确认。
本次引才工作由阿拉善盟融媒体中心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83-8335708(盟融媒体中心人力资源部)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
阿拉善盟融媒体中心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