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四轮车由于存在车辆不符合国家规定、驾驶员未接受正规交通培训等问题,导致这2类车频繁出现交通安全事故,致使多地采用“一刀切”管理模式,禁止相关车辆上路。但电动三、四轮车是乡镇地区朋友生活中的重要交通工具,为了不影响群众日常出行,近日有两地实行“过渡期政策”,允许上路。
湖南零陵
湖南零陵官微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三轮四轮摩托车电动车管理的通告》,明确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为相关车辆过渡期,不符合国标的电动三、四轮车需要在2024年5月20日-8月20日间,车主携带相关证件前往车管所办理临时登记,并喷涂车辆临时号牌。
自8月20日起,未登记的电动三、四轮车当地禁止在城乡道路通行、停放,如果超过期限没有完成备案登记,一旦查处到电动车会被扣留、车主将被罚款。
陕西汉中
5月21日,《汉中市非国标电动车过渡期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正式开始实施,在2023年3月1日前在用的非标电动三、四轮车需要在车管所申请备案登记,在8月31日之后未登记相关车辆禁止在道路上行驶。过渡期自政策实施起到2026年2月28日截止。
在以上两地对于非标电动三、四轮车设置的过渡期政策,大家需要明确不是车辆完成备案登记以后就可以正常上路,还需要满足3点要求:
1、车辆上路行驶应该悬挂对应过渡期号牌,并保持号牌清晰、完整
2、驾驶员需要持有对应驾照。根据汉中市通告中要求,驾驶非标电动三轮车需要持有D类驾驶证、驾驶非标电动四轮车需要持有C2或以上驾驶证。
3、上路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根据零陵发布的通告,非标电动三、四轮车需要在辅道内通行,在未设置辅道的道路上需要靠右侧通行。
在车辆完成备案登记后,大家还需要遵守以上3点上路才能合规上路,不被处罚。总结来看,设置非标电动三、四轮车过渡期既满足了当地群众当前的出行需求,又为其置换合规车辆留有充足时间,可以说是一项非常人性化的政策。好了,那你们对此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讨论!